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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家暴离婚了,女方是不是能有赔偿

2025-03-03 05:32 来源:空喊网 点击:

男方家暴离婚了,女方是不是能有赔偿

一、男方家暴离婚了,女方是不是能有赔偿

男方家暴离婚了,女方能有赔偿。离婚时,女方可以请求对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男方家暴离婚了,女方是不是能有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男方出轨男方提出离婚应如何赔偿女方

男方出轨男方提出离婚赔偿女方的方法如下:

一、如果男方出轨行为构成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等法定情形,属于过错行为,女方可以请求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而导致离婚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因男方出轨行为构成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等法定情形而导致离婚的,女方需要是无过错方的,才可以请求赔偿。女方是无过错方即女方无上述五种行为,如女方同样有上述五种行为,双方离婚的,双方均不得向对方请求离婚赔偿。

三、因满足上述条件离婚的,男方需要赔偿女方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一)物质损害赔偿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直接的物质损害;

(二)精神损害赔偿无具体的数目规定,在具体的判决中,法院一般会考虑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损害程度,由此来确定离婚赔偿金的数额多少。过错方的行为给无过错方带来的危害越大赔偿金数目也就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离婚了男方抚养孩子女方是否有探视权

如果离婚了,孩子归男方,女方有探视权。男方应为另一方提供便利,积极协助,不得阻碍对方行使权利。

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探望的时间和方式,由父母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

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探望权实际是一种义务性的权利,它的行使应使子女完整地享受父母之爱,使孩子得到积极向上健康的教育。如果行使探望权损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中止探望权的行使。

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

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